刚刚过年中秋十一长假,又迎来了“申报期”,在此巧算盘重庆代账提醒大家,本月纳税申报期延后了,由于长期是8天,申报期往后顺延了8天,也就是最迟10月25日,本月的季度申报必需完成,逾期申报就会有滞纳金,所以一定要注意,那么什么是滞纳金?滞纳金是如何计算的呢?
刚刚过年中秋十一长假,又迎来了“申报期”,在此巧算盘重庆代账提醒大家,本月纳税申报期延后了,由于长期是8天,申报期往后顺延了8天,也就是最迟10月25日,本月的季度申报必需完成,逾期申报就会有滞纳金,所以一定要注意,那么什么是滞纳金?滞纳金是如何计算的呢?
一、什么是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也就是说“滞纳金”就是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
划重点!!
1、滞纳金的加收率
加收率是统一的,即0.05%!
2、滞纳金的时限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 )中规定:“滞纳金的计算从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
二、滞纳金的计算方式
滞纳天数、滞纳金该如何计算呢?巧算盘都给大家算好啦!
牢记计算公式:滞纳金=滞纳税款×0.05%×滞纳天数
看到这,肯定有人会说,天啦,就这么一个简单粗暴的公式?可是我这种数学渣看到公式就晕啊。不要担心,巧算盘特地准备了两个具体直观的案例。
1、逾期未申报产生的滞纳金
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按月进行增值税申报。2017年9月,由于会计疏忽,错过了9月15日增值税申报的最后一天,直到9月18日才想起来,到国税进行补申报。9月份A公司应纳税额为20000.00元。
情况一:企业于9月18日当天申报并扣款成功。
此时滞纳天数为:16号、17号、18号,共3天
滞纳金=20000.00×0.05%×3=30.00元
情况二:企业于9月18日当天到柜台申报,但由于银行账户上没有足够存款,直到9月21日账户存进足够的存款并申请扣款成功。
此时滞纳天数为16号、17号、18号、19号、20号、21号,共6天。
滞纳金=20000.00×0.05%×6=60.00元
2、纳税评估补税形成的滞纳金
2017年9月,A公司由于纳税评估事项,应补缴所属期2016年12月增值税10000.00元,应补缴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8000.00元。A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凭《税务事项通知书》到柜台进行更正申报。2016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为2017年1月17日,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为2017年5月31日。那么:
增值税滞纳天数如下:
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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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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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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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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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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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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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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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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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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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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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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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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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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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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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滞纳金=10000.00×246×0.05%=1230.00元
所得税滞纳金应从汇算清缴结束的次日起计算加收,具体计算的天数如下:
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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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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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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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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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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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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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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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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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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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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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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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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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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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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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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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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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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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滞纳金=8000.00×112×0.05%=4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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